法家主张法治,其理论基础便是历史进化论。法家认为当今处于一个大型的复杂社会,运用古老的道德或者礼乐都不足以统治这个社会,必须因时制变,而不能以先王之道治当今之天下。
法家学说的另一大特点就是主张性恶论,正因为人性是恶的,所以才需要依靠法来统治和规范,亦如郭沫若所说,韩非是把一切人都看成坏蛋的,所谓“民性善乱”、“吏欲为奸”是也。他们认为不管是官员还是老百姓,一有机会便会作奸犯科,违反法律。
法家的性恶论在一定程度与荀子的观点是相通的,但荀子从性恶推出要用礼乐教化百姓,用制度来规范行为,而法家则由性恶直接推出法治,甚至于用严刑峻法来使人感到畏惧,靠人们内心对刑法的恐惧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。
法家对性恶论的阐释非常彻底,甚至是带着阴暗冷酷的眼光来看待人世。
在儒家看来,父母和子女的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、最稳固、最无私的关系,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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