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的余笙,在当了两年兵后,第一次休年假。
在方策西大三时生日的三天前晚上十一点左右,他坐的轻轨到达渝庆南区九松街站。
他往出站方向走,需要乘坐一条极长的扶梯,当时几乎所有上下的人都选择了扶梯,只有一个穿着黑色及踝裙的女人,从步梯上缓缓走下。
像走红毯的女郎一样瞩目,但她的妆容打扮,没有女郎那般精致,甚至能称为另一个极端——发丝湿润而凌乱地贴在脸侧,妆面污浊,睫毛膏流下两条黑线在眼下,鲜艳的口红污着嘴周,就像个刚受了情伤的漂亮女人大哭一场后的模样。
大部分人都在看她,有一两个心思不纯的男人冲他吹口哨,其中一个趴在扶手调戏着:“诶,美女,咋回事儿啊你?”
余笙在这一声话后才抬起的头,才看到刚从身侧而过的她。
他只看到了侧颜,苍白,消瘦。
只一眼,他便认出了人,是林欢。 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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